声明人:李运秋
别人曾替自己写过“保证”或“担保”,本人一概不予承认。在此声明:上述代写的“保证”或“担保”,及本人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8/1174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