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楠蓝
我在邪恶的诱迫之下签了不该签的字,给大法抹了黑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,为此,严正声明:所有我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字一律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8/1174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