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齐丙银
99年7.20邪恶迫害以来,在派出所曾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了”的话,全部作废!今后一定认真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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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8/1174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