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敏、刘克美
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8/1174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