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莲、于国水、刘文香、田淑玲、苏可荣、滕元玉、徐书英、姜秀君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8/1174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