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米玉芳
99年7.20以后,自己和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8/1174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