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晓玲
我今年17周岁。九岁那年就跟妈妈一起学法、炼功。我上初中时中共开始迫害大法了,学校让全体同学签名攻击法轮功,我也跟着签了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那时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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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9/1174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