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德强
我在2005年4月份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在恶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辜负了师父的慈悲救度。声明: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和大法,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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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9/1174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