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宁
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被迫在空白纸上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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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9/1174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