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荡、庄赤妹
99年7月20以后,我们被迫交了大法书、法像。现声明:我们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29/1174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