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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郭艳丽

    2001年我去北京打横幅,被便衣恶警抓住,转了三个地方,不让睡觉,最后可能是到看守所,恶警让我在一个打印的纸皮上写“我知道了”四个字,当时有怕心,就写了,并印上手印,事后心里很难受。我声明我写的“我知道了”和手印作废。从北京回来后到看守所,恶警拿来一张白纸让我写上自己的名,我也顺从了。当地派出所要了三千元钱,没有收条。2002年要过年了,派出所指导员来我家,我写了“我真不能炼了,不和功友来往”,并签了名。我声明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实修,跟上正法進程,按照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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