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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云卿 我是一九九八年八月得法。二零零一年五月初的一天,被派出所非法抓捕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八天,在这十八天中,邪恶对我强化洗脑。我严正声明: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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