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俊廷、曹化双
我刚得法炼功就遇到99年7.20迫害大法,因学法不深,说过“不学大法”、签过字。从现在起声明以前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