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春梅
99年7.20以后,我因为怕心,向邪恶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还替丈夫和妹妹写了“保证”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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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