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彦坤
我是96年得法的,因学法不深,怕心重。但大法的神奇,使我醒悟,感谢师父。现在我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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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