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文华、周建芹
我在以前受邪恶迫害时,所说所写的“再不学法轮功的言行”全部作废。我是学大法的受益人,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。我要从新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