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杯翠霞
以前做过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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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