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房日香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,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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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