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华、陈明清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