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芹、陈光秀、胡艳华、刘玉英、毕凤侠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0/117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