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岭
我在监狱被迫害期间曾经被迫写下了违心的“保证和悔过书、揭批材料”等,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。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作过的书面“保证”和口头承诺一律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嘱咐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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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