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车淑琴
我是1999年以前得法的。我被迫交出所有大法书、法轮章等,后来又被迫照了象、按了手印等。声明:我在邪恶迫害时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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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