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康中平
1999年7月20日邪党迫害大法以来,我说了对不起师父的话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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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