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琴
走了不少弯路,出卖了功友,给大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,对不起伟大的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