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琴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的進程,走好、走正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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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