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伟
在劳教所期间,我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文字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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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