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志荣
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有文字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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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