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淑娟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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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