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一、历成鑫、车路珍
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2/31/1176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