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世琴
在2003年我被抓非法判15天拘留,在恶警的压力下也有情的一面,违心的写下“不炼的保证书”。现在认识到自己错了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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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/1176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