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爱平、李瑞停、刘凤停、张瑞霞、薛小荣
以前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1/1176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