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长诏、靳万寿、胡民发、靳翠风、胡强发、陈吉芝、胡东发、吕连荣、靳晓勋、胡林涛、梁荣均、姜仁本、姜仁好
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2/1177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