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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红娟 2001年1月,我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劳教。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恶警强迫我看诬蔑师父、诋毁大法的录象和“揭批”;强迫我超时劳动,每天干16个小时的活;并且用电棍电我的手和嘴。我被迫写了“悔过书、揭批书”。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了污点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向邪恶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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