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翁从华
我曾经在2001年和2004年两次给乡政府写了“三不保证书”。通过学法和同修的帮助我认识到错了。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有损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正修炼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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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/117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