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松
我于2002年10月被邪恶非法劳教3年。期间,做出了许多违背大法、违背师父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我在教养院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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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/117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