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夫霞
本人在96年修炼法轮功的,因中央领导反对炼法轮功,在公安机关的威逼下,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 ,今特此声明这些所写声明保证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修法轮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5/90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