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厚起
配合邪恶签了不该签的字,与大法背道而驰。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4/117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