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珍
被非法抓進邪党洗脑班,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4/117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