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平、刘俊阳
在高压下,违心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!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7/1182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