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儒
在邪恶迫害下,写的“悔过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,随师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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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7/1182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