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思维 我是初中三年级的学生,今年16岁,今年夏天学校搞联名签名,我不明真象,也签了。今年放暑假,炼法轮功的大姨来我家串门,她跟我讲明了真象,因此我知道我做了最不该做的坏事,所以我要声明:我那次签的名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4/1962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