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连
99年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,一定要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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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7/1182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