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国贤、刘梅荣、丁玉花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7/1182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