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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周桂芳

    2002年的一天晚上,警察来到我家,让我跟他们去一趟派出所,到那以后,问我是否炼过法轮功,并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说我不会写,他说:“我怎么说,你就怎么写”,当时我在想,这是在邪恶强迫下写的,不是我发自内心的话。不一会,从外面進来一名恶警,过来让我骂师父,我说我不会骂人,他说你不说就不让你回家。在他们的逼迫下,由于亲情放不下,怕心上来了,于是做出了对不起师父的事。一想起这件事,我就感觉心里非常难受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我郑重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8/1182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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