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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姝婷 我于2001年去北京上访被捕后送回原籍,被罚款5000元,被原单位保出。由于当时从没有认真学法,更不知修炼的严肃,执著于情,违心的向原单位交了所谓的“检讨书”,不久我知道错了,是怕心还为自己找理由开脱,就向原单位声明我曾写过的作废,表明我要坚修大法的态度,要回了一份所谓的“检讨”,还有一份没要回。随着学法的深入,我知道佛法修炼的严肃,我深知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,做了一个修炼人决不应该做的。是师父慈悲再给我机会。郑重声明我曾写过的“检讨”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一定做好三件事,学好法,广传真相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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