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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全 自99年7.20大法遭受江××邪恶集团和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后,我曾于2000年和2001年4月二次被非法拘留,并被罚款3500元。在被非法拘留期间,因为自己的人心太重,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特此,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师父说的三件事去做,坚修大法到底,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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