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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焦金兰 我现年70岁,因年老有病修炼了法轮功,炼功后全身疾病全无。但是好景不长,99年7.20邪党与恶人对大法進行迫害,恶警强拉着我的手在它们写好的“不炼法轮功保证书”上按下手印,至今我感到是一种耻辱。特此声明,被邪恶强迫做的一切行为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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