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纪光明 前几年,因和爱人打架,她报了警,当警察来时由于怕心,把师父法像扔了。我现在认识到,这是对师父犯罪,对大法犯罪。法轮大法是正法,是度人的,我今后一定要同化大法。声明以前做的错事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