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丽娟
由于自己没能在法上认识,2004年8月份,稀里糊涂的给我妹家的孩子签了“担保书”。在此声明,如果有对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语言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认真学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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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8/118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