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秋莲
2004年,在恶警的威吓下,违心说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等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从新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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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8/118244.html